> 1 资料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宝安区1984~2003年法定传染病流行趋势。
1.2 研究方法 描述性研究
1.3 资料来源 宝安区统计局历年人口年鉴,宝安区1984~2003年疫情汇编。
1.4 统计分析方法 描述性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基本发病情况 宝安区1984~2003年累计报告甲、乙类传染病39 773例,总发病率为232.58/10万,发病率波动在151.99~776.86/10万之间。1984年最高,发病率为77686/10万,1996年最低,发病率为1 516.99/10万。在20年中有三个发病高峰,1984年(77686/10万),1992年(499.54/10万),1999年(26270/10万),呈波浪式逐年下降(图1)。
图1 深圳市宝安区1984~2003年法定传染病发病率曲线 (略)
2.2.1 肠道传染病 以霍乱、痢疾、伤寒、甲型肝炎等构成宝安区肠道传染病,痢疾是宝安区的高发传染病,发病率最高时达160.89/10万(1984年),1993年后其发病率基本控制在20.00/10万左右,呈逐年下降趋势。霍乱1990~1994年为流行高峰期,发病率最高为16.45/10万(1992年),与当时特区开发高潮,需要大量外来民工有关,其它年份以散发病例为主处于流行间歇期,2001年以后无病例。痢疾在宝安区有明显的季节性,主要集中在7、8、9三个月份。发病年龄以婴幼儿(0~5岁)和青壮年(15~35年)为主,占总发病数的76.56%;职业分布以工人、儿童、农渔民工、学生及待业人群为主,占总发病数的91.57%。伤寒、甲肝发病率基本控制在3.00/10万、4.00/10万左右。介水传播和食物传播是肠道传染病的主要传播途径,例如卫生条件差,供水等基础设施不完善、新开发区的建筑工地的工人、农渔民工以及有不良卫生习惯和身体抵抗力较差的儿童、学生为高发人群。
2.2.2 呼吸道传染病 肺结核、麻疹、腮腺炎、百日咳、猩红热、流脑发病率分别为61.48/10万、8.62/10万、5.67/10万、1.62/10万、0.38/10万、0.31/10万。肺结核1990年起进入法定传染病发病前5位中,呈上升趋势,最高时为134.47/10万(1991年),后稳步下降,从1997年至今仍居主要法定传染病发病前3位。肺结核发病无明显季节性;发病人群主要为工人、农渔民工、商业人员、家中待业者,占总发病数的9201%;男女发病无差别。肺结核的防治工作应从早发现、早治疗、做好隔离防护措施。应用正规肺结核的三联治疗方案进行治疗,需做好这方面的宣传工作以及建立对结核病人的档案和病情的转归情况。开展计划免疫工作以来,麻疹病例向高年龄组发展趋势,以外来打工为主,偶有散发病例。
2.2.3 虫媒传染性疾病 疟疾、钩端螺旋体病发病率分别为69.56/10万、0.53/10万,由于大量外来人口的流入,居住条件、工作场所、外环境卫生状况较差及无抗疟措施。在1997年以前疟疾的发病率一直稳居主要传染病发病的前5位中,最高峰时达385.21/10万(1984年)。1992年出现一次小的反复,当年疟疾发病率为106.49/10万,此后随着各级领导的重视,抗疟措施的有效落实,全区疟疾发病率逐年成倍下降。从1996年起发病率控制在1/万以下,全年均有发病,发病高峰期在6~10月份;发病呈散发状态,人群分布以工厂工人为主,年龄分布以年轻人多见;输入性病例以流动人口、暂住人口为主,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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