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给王去电话,转述了法官的话。
“王宝洺当时很平静,说了句‘请您多费心’就挂了电话。”杨春香说。
下午4时许,发生了血案。
王妻说,谁也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王认为同仁医院的手术失败导致自己残疾后,试图通过各种路径讨要说法,“一开始没打官司,先写信。卫生局、国务院……他到处写,写完就寄走,也不说话。”妻子说,他们只希望医院出面说明情况。
2008年,王家开始起诉。据财新网报道,2008年7月,王宝洺将同仁医院和肿瘤医院一起告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索赔1700多万元。
王家给本报记者出示的几十页证据材料中,将同仁医院病历与留存病历对照着复印,并画出其中不一致之处。王家认为,同仁院方有“伪造病程记录、伪造医生签名、伪造手术记录、伪造手术现场”等问题。
杨春香透露,因医患双方提交的病历不一致,司法鉴定停滞了。
据财新网报道,2008年9月,东城区医学会发函称,在未能明确病历真伪之前,不能组织鉴定,需要中止鉴定。2009年初,朝阳区法院认为,案件与肿瘤医院关系不大,在王同意对肿瘤医院撤诉之后,将案件移交东城区法院。2009年6月、8月和2010年11月,东城区法院曾就病历的真实性进行了庭前谈话,让双方表达质证意见。王宝洺坚持认为,同仁医院提交法庭的病历不真实,而同仁医院辩称,尽管徐文的部分签名是补签,但是这并不影响病历的真伪。
如何解读双方不一致的材料?杨春香称,因这些材料还处在质证阶段,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能否作为证据,不方便对外透露和解读。
起诉三年,案件至今尚未正式开庭,这让王家心急。杨春香表示,官司由从朝阳区法院移到东城区法院受理,东城区法院又委托进行司法鉴定,“这些都要走程序,两个法院之间的磨合,也需要时间。”
王家至今难以理解,总觉得无处说理。王宝洺的一位朋友称:“他有一次说,哪怕打输官司也不要紧,就算输了,也总算能有个说法。”
但另一位认识王宝洺的人以为,王不再执念此事,“感觉他生活得挺好,活动排得很满,到今年已不怎么提案子了。”
一名院方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医院曾接到法院通知,说9月16日此案将进行法庭调查。
“这些事情,怎么医院都知道,却没人告诉我们?”王妻说。代理王宝洺刑事官司的律师杜平儒说:“前因是什么,对量刑会有影响。起诉三年还未开庭,一般不会这样。”
医院:患者未遵医嘱
据院方通报,经多位专家9个多小时的全力抢救,徐文脱离了生命危险。目前徐文右上肢已可轻度活动,右下肢活动也比较正常,但由于左下肢骨折和左上肢神经肌腱修复后强迫体位,翻身仍然困难。
这位43岁的留美喉科专家能不能再站在手术台旁?无人知晓。
同仁医院耳鼻喉科一位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治疗方案看,徐文无任何问题,且术前协议将相关风险清楚标明,其家属也签字了。患者未遵医嘱,这不是医生和医院该承担的责任。”
王的博文曾说:“徐文将小手术进行了一半,把完整的肿瘤撕裂,切下一部分,又将剩余部分取下四块‘活检’将其完整性损坏得支离破碎。”
上述人士介绍,王宝洺的症状被确诊为声门型喉癌T2型病变,属喉癌早期。确诊后,徐文确定了治疗方案,即通过 “CO2激光嗓音显微外科手术”以激光在显微镜下切除病变组织。
CO2是激光的一种。“属于微创手术,不流血,患者几天就可出院。”上述人士表示,该技术是业内公认治疗早期声门癌的首选,而同仁医院对这项技术的应用在国内属于领先地位。但该手术并非没有风险,一般来说,手术过程中病变会一目了然,但也有无法判定的情况,比如病变本身不明显的,病变组织的边缘有可能无法判断,也就存在首次手术无法完全切除病变的可能。对此,“会在病变上下两端取两块‘切缘’,再进行病理化验。”他说,“切缘”的目的是为了通过检验,确定手术部位是否还存在癌细胞,是否需要进一步手术。
他强调,首次手术无法完全切除病变的情况极少,但还是发生在了王宝洺身上。而且,这一风险此前已按惯例明确告知患者,并有患者方面的签字确认。
院方在网站发布称,王宝洺术后送检了3部分标本:其一为右声带肿物大体标本;其二为病变前联合切缘;其三为右声带外切缘。2006年10月25日,术后病理报告结果显示:外切缘部分区可见肿瘤细胞。据此推测肿瘤外侧切缘可能存在肿瘤组织,为避免复发,告知患者家属需进一步做放射治疗,或行喉部分切除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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