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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胎教科学性初探

王 芳

  胎教,是指在妊娠期间有利于胎儿在母体内生长发育,而对母亲精神、饮食、生活起居等方面所采取的有利措施。
  人之始也,慎胎,就是对人的教育要始于胎教。此后许多古书中均有记载,对其理论及措施方面也有很大的发展。到了60年代中期,医学科技的飞跃,通过对胎儿在宫内生长发育的研究,证实了胎儿在各方面有着出色的潜力,所以,胎教有着不可轻视的意义。
1 胎儿的发育特点
  对于胎儿的发育过程,唐代孙思邈按照月令从形态等方面有比较详尽的描述。其《千金要方》曰“妊娠一月始胚胎,二月始膏,三月始胞,四月形体成,五月能动,六月筋骨立,七月毛发生,八月脏腑具,九月谷气入胃,十月诸神备。”孙氏这一见解为现代胚胎学说的先声。现代医学将胎儿在母体内的发育分为三个时期:孕早期(末次月经至第12周)、孕中期(第12周至第27周)、孕晚期(第28周至分娩)。孕早期是胎儿初俱其形,细胞分化及器官形成阶段。但到第3个月时胎儿不但能够摆动自己的头、胳膊和躯体,而且能够使用原始的体态语言表达自己的好恶。5—6月胎儿的触觉就会十分发达,味觉也比较敏感。6月开始,胎儿开始不断凝神倾听,对父母比较微弱的谈话声,胎儿也会全神贯注。7—8月,胎儿意识萌芽,脑神经通络发达,信息由脑接受后,通过神经终末传到身体各处。同时,脑皮质变得发达,对意识产生着支配作用,掌握思维、感觉、记忆。8个月时胎儿视觉开始敏感,对光线有一定体验。9—10月胎儿就由原生质的一小点演变成具有复杂大脑神经组织及躯体的高级存在。同时,胎儿精神由无意识发展为能够记忆理解复杂情感与情绪的存在,到了“诸神备”之候。
2 胎教的内涵
  胎儿在身体内生长发育十个月,全身各系统发育好坏,及品性的初步决定,一方面取决于孕妇的营养条件,另一方面取决于生活环境,而更重要的是情志对胎儿的影响绝不可忽视。因此胎教主要是要求母体为胎儿生长发育创造最初良好环境,注意精神情绪,饮食摄纳,起居劳逸,色欲房劳等,使胎儿出生后健康志聪,品性端正。
2.1 精神情绪
  《万氏妇人科》云“古有胎教,凡视听言动,莫敢不正,喜怒哀乐,莫敢不慎。故其子女多贤。此非贤母不能也。…母气既伤,子气应之,未有不伤者。其母伤则胎易坠,其子伤则脏气不完,病斯多矣,音聋喑哑,痴呆癫痫,皆禀不正之气故矣。”《诸病源候论》中亦有记载:“人之五脏有五声,心之声为言,小儿四五岁不能言者,由在胎时,其母卒有惊怖,内动儿脏,邪气乘于心,令心气不和,至四五岁不能言语也。”我国呆傻儿目前仍以千万计,其原因除由遗传、用药之外,与胎教不能说不无关系,而其与孕妇的精神情绪尤为密切。而现在孕妇又多娇养,加之孕期体内某些特殊反应使身体诸多不适,于是喜怒哀乐,变化无常,随性使之,孰不知对胎儿的严重危害。现代医学研究,人的情绪受中枢神经系统及内分泌系统控制,情绪变化时,刺激神经系统,则内分泌腺将分泌大量不同类型的激素,其中某些有害物质也会通过胎盘(衣胞)而被吸收导致胎儿畸形或智能低下。如大量的肾上腺皮质激素可阻碍胚胎组织的融合作用,在细胞分化器官形成的孕早期最易致唇裂和鄂裂。其他神经激素通过血液循环,也会使胎儿躯体发生化学变化。各种情感,其情感强烈,持续时间长久,就会改变胎儿正常生物学节律,既属于生命或机体的节律。
  另外精神情绪对胎儿的影响不仅仅只表现在致畸及智能低下,对其以后的性情发展起着初步决定作用,古人对此认识也较为深刻,古人认为,若不明胎教之道,无所避忌,所生之子必然愚昧悖劣。《胎产集要》在胎养六条中指出“一除恼怒,凡受胎后,切不可打骂人,盖气调则胎安,气逆则胎病,恼怒则痞塞不顺…,欲生好子者,必先养其气,气得养则生子性情和顺,有存友之心,无乖戾之习,所谓和气致祥。”《产字集》曰:“子居母腹,以母气为气,以母血为血,…善心生,则气血清和,而子性醇。恶心生,则气血浑浊而子性劣。”现代医学亦证明其科学性,认为胎儿与母体之间存在着一种“感通”,其“感通”途径有许多,最有力的证明是胎儿很早的神经系统发育及血循环中的激素。胎儿在6月开始有听感觉能力,能够理解母亲的思想和感情,对外界的一些变化并不“置若罔闻”。据调查统计,婚后生活不和睦,彼此反目,口角频争的夫妻所生孩子,因恐惧心理而出现的神经质者比婚后生活美满的夫妻所生孩子高4倍,而其躯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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