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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医改办回应药物利润高现象

  据新华社电 日前媒体报道,出厂价不过0.6元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在北京中标价11元,销售价超12元,而山东的销售价却仅高于成本价几分钱。昨天,国务院医改办的有关负责人表示,造成这种巨大差异,主要是各地推行基本药物采购工作的进程快慢。 

医院药价高出出厂价数十倍 中标价存抬价潜规则来源:CCTV新闻频道

  国务院医改办有关负责人说,省级招标采购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一是只招标,不采购。虽然是集中招标,但在采购中又恢复到分散,规模优势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二是增加成本,导致药价虚高。药企不清楚准确的供货数量,难以测算供应成本,同时还要考虑二次谈判中的“公关”费用。另外,药款回款不及时,追讨药款成了企业继“二次公关”后的另一项不合理开销,这些最终都转嫁到药品成本中。三是基层机构采购药品难以保证质量。四是药品流通秩序紊乱。旧机制还导致药品流通环节过多,医药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招标和促销环节存在商业贿赂现象,加剧了药品招标的不规范。五是“以药补医”机制扭曲了医疗机构的价值取向。

  去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指导意见》,一些地方开始实施基本药物采购机制,降低药价效果立竿见影。该负责人介绍,以几种药为例,2ml、0.3g规格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出厂价0.6元,在北京地区的中标价是11元,在实行了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河南省中标价是0.67元,山东省是0.7元,山西0.68元。同一规格的氟康唑胶囊出厂价是1.29元,北京中标价9.55元,而山东中标价是1.64元,四川中标价2.14元,湖北是1.38元。

  该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各地的基本药物采购工作进度明显加快,截至10月底,全国超过2/3的省(区、市)按新机制出台了采购文件,还有北京等9个省(区、市)未严格按照新机制采购或未出台文件。

  6毛药变12元

  ■新闻回放

  日前,央视调查发现,治疗慢性支气管炎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出厂价不过0.6元,在北京中标价却为11元,最后卖到患者手中超过12元。据销售代理公司负责人称,他们以每支4元价格,将克林霉素磷酸酯卖给医药代表,医药代表再以中标价11元卖给医院,中间差价7元。这个中间差价就是“返费”。

  这7元中,返费医药代表拿走10%左右,其他的都作为回扣给了医院和医生,而这当中开药医生的回扣所占的比例是最高的,一般都要占到药品中标价的4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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