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绿色健康网 >> 健康快讯 >> 大众健康 >> 正文  

广州公费医疗目录内抗肿瘤药不限额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杨辉报道:9月23日,记者从广州人社局网站获悉,广州市公费医疗享受人员经确诊患有恶性肿瘤的,使用抗肿瘤药品名单范围内的药物,将不设药费限额。

  广州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从2011年10月1日起,广州市及各区(县级市)公费医疗统一执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医保药品目录”)。享受公费医疗人员以及参加家属统筹医疗人员(以下统称“享受人员”),使用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费用,按现行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办理医疗费用结算。

  据介绍,在药品目录中,标识为“限工伤保险”的药品,仅限于享受人员因公受伤治疗时使用的药品按规定纳入公费医疗经费支付范围,标识为“限生育保险”的药品,仅限于享受人员因生育相关治疗时使用的药品按规定纳入公费医疗经费支付范围。

  而公费医疗人员经确诊为患恶性肿瘤的,在公费医疗二三级挂钩医疗机构进行抗肿瘤或抗肿瘤辅助治疗,因病情需要使用本市规定的《抗肿瘤治疗药品范围》、《抗肿瘤辅助治疗药品范围》(以下统称“肿瘤二级目录”,公布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门户网:www.hrss-gz.gov.cn)内的专科药品,经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不设药费限额,按规定比例予以记账;使用其他药品,仍按公费医疗药费限额规定执行。


  • 上一个健康快讯:

  • 下一个健康快讯:
  • 相关文章
     中国第一胖 广州手术减肥 甩掉一百斤
    广州增城2000只鸡死亡原因排除禽流感
    北京22万人将告别公费医疗
    广州首套房贷现松动
    广州校车安全纳入民办学校年审 不达标
    广州前3季度人均收入增长12  扣除物价
    广州近10年新发现9种职业病
    广州首例 五胞胎  老三情况最严重
    广州老伯不堪疾病折磨坠楼身亡
    打磺菊花事件续 广州1吨毒菊花确认打磺
    广州进口食物无中文标识将禁止销售
    广州高温致急诊 升温  急性肠胃炎患儿
    少年徒步百里到广州擦鞋筹钱救母亲
    Copyright © 2006-2012 绿色健康网(www.gio.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