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药品2001年进入市场之前,病人使用跨国制药公司第一线的艾滋病专利药物,每年大约要花费10439美元。引入仿制药竞争后,这些享有药物专利权的公司也将药物价格调到了现在的一年费用只需347美元。”
“中国新专利法中第50条规定,中国可以在某种公共紧急状态下,对专利药品进行强制仿制。”9月10日,无国界医生“病者有其药”项目中国员工陈又丁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但这一法律自2008年生效以来,没有启用过,只是停留在纸上。”
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李建成律师也注意到这条“沉睡”的第50条。李建成表示,强制许可制度是专利法中最具特色的。根据2007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批准的“修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议定书”,容许采取措施保障公众健康,我国可在国内因艾滋病、疟疾、肺结核和其他流行性疾病发生导致公共健康危机时,无需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专利强制许可,生产使用销售有关治疗上述疾病的专利药品。
李建成认为,强制许可的前提应解释为出现关系到公共健康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比如流行性、传染性疾病。“至于白血病,应该不符合强制许可的范畴。”
现在,无国界医生“病者有其药”项目正在开展的一件工作,正是推动治疗重大疾病药品的强制许可。
“目前我们正在极力倡导推动替诺福韦的强制许可。”陈又丁告诉记者,替诺福韦在国内被列为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二线药物,用药价格是每人每月33美元。目前,我国有11万人用药,一年需花费近3亿元人民币。到“十二五”规划末期,要治疗20万艾滋病人,希望国家可以对这个药进行强制仿制,让更多人用到便宜药。
新专利法规定,中国可在国内因艾滋病、疟疾、肺结核和其他流行性疾
专利到底在保护什么?
无国界医生“病者有其药”项目希望强制仿制替诺福韦是有原因的。
“我们最近和联合国援助组织共同推动药品专利池计划,与国际制药公司谈判,要求他们把药品专利放进去,能够让一些国家免费使用专利进行生产,或者象征性地给一些专利补偿。”陈又丁告诉记者,专利池的推动是一个艰苦的过程,需要说服拥有专利的制药公司。目前,专利池中已经有三种药物的专利。
生产替诺福韦的制药公司G1LEAD把这一药品的专利放入专利池后,全世界有111个国家都可以使用这个专利。但实际上,中国被排除在外,只能购买专利药物。
陈又丁介绍说,这份专利池使用协议在两个月前刚刚签署,亚洲有4个国家被排除,分别是菲律宾、马来西亚、朝鲜和中国。
“朝鲜被排除在外有点荒谬,它本身不是世贸组织成员国,可以不遵守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规定。另外两个国家没有对替诺福韦专利进行授权,所以,真正被排除在外的只有中国。”
说到替诺福韦,陈又丁说,这一药物在印度就没有专利。因为印度国内专利法对药品的可专利性的规定非常严格,为求保障公共健康,只授专利给真正具有创新性的药物。印度方面认为替诺福韦的成分根本不是什么新东西,不能申请专利而受到保护。
“目前,印度只有20到30种药物被授予专利权。”无国界医生“病者有其药”项目发言人孟甘妮向记者介绍,印度在制定有关法律时,特别包含了捍卫公众健康的措施。尽管目前的专利制度并不完美,但能防止药厂每次把一种已知药物弄个新形态用法,就再次不公平地取得二十年的垄断。
“从公共卫生角度看,世贸组织规定对药品专利有20年的保护期。但药品分救命药,比如格列卫,还有与生活相关、无关生命的药物。”陈又丁告诉记者,“救命药关系到人最高的权利———生命权,专利只是财产权。救命药必须吃,因为涉及病人最基本的权利。”
“其实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国家保护专利,究竟到底在保护什么?是鼓励创新还是鼓励玩这种专利授予的游戏?”陈又丁坦承,在审批药品专利的问题上,中国很不严格。很多药物随便变化一下,都会再被授予专利。一种药品的专利本来是20年,这一改又是20年。中国人有个说法是“换汤不换药”,去药厂找专门管注册的人问问就明白了。
“面对朋友的朋友从印度带来的价格只有约1350元人民币的‘印度格列卫’,我是不是应该感谢印度制定的那部通达人性的专利法?”一位患者很困惑。
“救命药关系到人最高的权利———生命权,专利只是财产权。救命药必须吃,因为涉及病人最基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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